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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官媒普法出入境管理条例 再提拿绿卡须注销户口(图)


外国人入境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持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境外出行遇到紧急情况,可拨打12308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24小时有人接听;华侨定居国外,持有外国“绿卡”,应注销国内户口,不仅是注销国籍……11月8日,全省17市州同步举行出入境管理普法宣传活动,在人员相对流动大、密集的地方,公安干警解惑答疑,并悬挂活动横幅,摆放法律知识案例警示展板,发放办事指南宣传册和文明出境宣传单。

在武汉市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记者看到大厅内摆放了16幅宣传展板,涉及出入境证照申请同一窗口办、网上预约自助办、绿色通道加急办、周六上班延时办、一次性告知办,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管理,外国人停居留的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内容。

武汉市出入境支队六大队大队长董国良介绍,目前,外国人常住武汉的有1.8万人,其中留学生有8000多人。留学生中非洲人占到80%。去年,全武汉市出入境业务办理量达200多万,出境游占比80%以上,且以30%的量逐年递增。出境游热门目的地已经从港澳台、东南亚等地,逐步转向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欧美国家。

此次行动,全省共制作宣传展板200余块,宣传册5万余本,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政委董玮华表示,此次宣传活动旨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加强公众出入境法律法规意识的同时,强化警示教育,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警示案例】

代购达人被限制出境

36岁的胡某某是荆州江陵人。2014年在香港和香港籍女友结婚,育有一子。随着婚后生活压力的增大,为节省开支,他带着老婆儿子住深圳,自己往返香港为儿子买进口奶粉。一个偶然机会,他为熟人从香港带进口奶粉,获得了10-15%的辛苦费。尝到甜头的他,辞去物流工作,一门思想做代购业务,代购物品从奶粉拓展到化妆品、电子产品等,代购频率从之前一月一次到现在天天往返。2018年5月,他在过关时被香港边检人员查获,并通知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为此,江陵县公安局依法注销其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将其列入一年内不准出境人员名单。

以案释法:内地居民出国境后,不得从事与出境事由无关的活动,并在签注、签证有效期内返回,否则将被当地警方以非法滞留、非法就业、非法入境罪名处罚及至入狱。野蛮生长的个人代购,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将正式颁布实施,个人代购将会被整顿为电商平台,个人主体将会转变为企业主体。谁再敢私下做,就涉嫌走私、偷税漏税,负刑事责任。

菲佣在汉打工均属违法行为

36岁的市民尹女士是武汉市一位二胎在职妈妈,家里前前后后换了3个保姆,一直不太满意。今年6月份,尹女士浏览手机APP时,页面突然弹出一个“武汉菲佣2018报价”的广告。后经打听得知,中介服务费高达3万元,包括菲律宾当地中介费以及菲佣来华机票、签证费等。菲佣月薪约7000元左右,吃住行费用均由雇主承担。可当她再搜寻上述广告时,却又不知去向,后来咨询了武汉多家中介机构,对方也都表示无法提供菲佣。尹女士疑惑:武汉究竟有没有菲佣?到底能不能请?

以案释法:菲佣一般是持3个月的旅游签证入境,签证过期直接“打黑工”。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菲佣在汉打工均属违法行为(驻外使领馆除外)。雇主非法聘用外国人,处一万元以上,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近年来,武汉已成功打击处理了武昌辖区国内居民非法雇佣印尼女佣案、江夏辖区菲佣非法工作案等案件。

一定要打消“买老婆”的想法

31岁雷鸣,是黄陂姚集人,在汉口一家装饰公司工作。去年10月,他付给中介6万元后,与越南女子何某住在一起。虽然暂时没有办理结婚证,但小两口过得非常幸福甜蜜。2个月后,雷鸣得知何某怀孕了,欣喜若狂,把家里的钱都交给她打理。没想到,何某突然失踪了。今年1月26日,雷鸣最后一次与何某通上电话,她说已打掉孩子,准备再找一个丈夫,要他别等她了。雷鸣报警后,民警对中介进行了依法打击。

以案释法:有意迎娶越南女子的中国男士,一定要打消“买老婆”的想法,须通过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任何新娘都要有经过越南外交部和中国驻越南大使馆认证的单身公证书、越南护照、中国旅游签证,然后在男方有涉外登记资格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嫁给中国男子的越南新娘,可以凭结婚证在出入境部门申请一年期的居留签证,每年延期一次,五年之后就可以申请中国永久居留。

雇佣缅甸工人被罚10万元

2018年3月,咸宁通山某家具厂老板熊某某由于在本地招工难,找到中介明某要求招聘一批外籍工人来厂务工。明某联系境内缅甸籍“蛇头”李某某,李某某先后组织59名缅甸工人,从缅甸边境出发以旅游签证名义非法偷渡到云南边境,再采取绕边检等方式逃避检查,从东莞辗转到达通山家具厂工作。家具厂老板熊某按工人工作时长与明某结算工资,明某提成后再下发工资。“蛇头”李某某等人向偷渡者每人收取2000元到2500元不等的偷渡费。以此为线索,通山公安局打掉一起跨越云南、广东、湖北三省的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到内地务工案。非法务工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遣送回国,用工工厂被罚款10万元,老板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

以案释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用工单位及个人在聘用、容留外国人时,一定要查验外国人身份及其是否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证许可和工作类拘留证件。一旦涉嫌非法聘用、容留外国人,不仅会受到最高10万元罚款及可能应当承担的遣送费用,而且会面临拘留或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