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患者一听说要用糖皮质激素,会立马‘警惕’起来。其实,糖皮质激素不是洪水猛兽。糖皮质激素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是由肾上腺皮质分泌的一类激素。2011年原卫生部制定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明确了该类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原则、临床应用管理要求、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以及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用药。
患者之所以惧怕糖皮质激素,是因为它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如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皮肤紫纹瘀斑、类固醇性糖尿病(或已有糖尿病加重)、骨质疏松、自发性骨折甚至骨坏死(如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多毛、女性月经紊乱或闭经不孕、男性阳痿,以及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造成消化道大出血等等。因此选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注意事项包括:
1、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主要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抗休克作用和对体内物质代谢影响。在不同的疾病中,应用激素的目的是不同的,任何疾病只有存在用药指征时,才能使用药物治疗。
2、用药剂量应适宜,且用药疗程要妥当。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个月;终身替代治疗。在有明确用药指征的前提下,激素剂量的选择取决于疾病威胁生命或器官的危险程度,危险度越高,激素用量可能就越大。
3、注意正确地减量与停药,激素的减量与停药是维持巩固疗效的关键。停药前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以免引起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激素减量一般应遵循“先快后慢”的原则。
4、关注药品不良反应,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成正比。可通过一定的措施对不良反应进行规避或处理,比如在用药时间上,如一天一次给药者,适宜上午8点用,以尽可能吻合人体糖皮质激素的分泌规律。激素可能诱发骨质疏松,建议在控制病情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激素使用剂量和缩短激素使用时间。预期使用激素超过3个月的患者,无论使用激素的量是多少,都应当给予生活方式的干预,包括戒烟、避免过量饮酒、适当接受阳光照射、适量运动和防止跌倒等,同时给予补充钙剂和普通或活性维生素D,若存在骨折风险因素,应加用双膦酸盐。还可以通过局部给药方式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比如在哮喘的防治上,用吸入激素制剂,可使药物直达肺部,减少全身的不良反应。但在使用时也要注意漱口,避免药物在口腔中的残留。